今年来,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八大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聚焦民生关切,针对老百姓“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查处了一批关乎民生的违法行为,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有力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将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开展以来第一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百货零售有限公司郴州**分店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泥鳅案
2021年4月12日,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百货零售有限公司郴州**分店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43.30元、罚款100000元的处罚决定。当事人销售的泥鳅经抽样检验,孔雀石绿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属不合格产品。
嘉禾县**副食店销售侵犯“阿尔卑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糖果案
2021年3月15日,嘉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责令嘉禾县**副食店停止侵权行为,作出没收侵犯“阿尔卑斯”商标专用权的棒棒糖55包、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经查证,当事人销售的“阿尔卑斯”系列棒棒糖并非不凡帝范梅勒糖果(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系假冒“阿尔卑斯”注册商标及公司名称、地址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