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30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酒类、罐头、食用农产品等16大类,其中合格样品122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微生物、农药残留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元江县佳信购物广场凤凰路店销售的、标称绵竹市五谷坊酒业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高水井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老白干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二)勐海好优多超市销售的、标称烟台蓝美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云穆路易安东尼2017xo白兰地,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普洱市天生祥超市澜沧店销售的、标称上海创悦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徐州创悦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铁棍山药味沙琪玛(冷加工糕点),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超市有限公司呈贡新都会店销售的、标称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昭八景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曲靖市麒麟区新兴糕点食品厂生产的芝麻绿豆糕,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腾冲市福鑫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江西多乐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3+2紫米炼乳面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临沧市伊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临沧四通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临沧腌豆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四、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昭通供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豇豆,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二)广南县莲城凯鑫购物广场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昆明海关技术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