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食用农产品,酒类,饮料,调味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11大类食品123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酒类,饮料,调味品,豆制品5大类6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重金属污染、农药残留超限值、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汉中市汉台区陈小忠蔬菜批发经销部销售的茄子,1批次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商洛市国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喜洋洋金福湾超市销售的韭菜,1批次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白河县中孚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喜乐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陕西省白河县沁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悠沁滋牌木瓜王酒,1批次酒精度不符合标签明示值要求。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标称南郑区力源水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所在地:汉中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标称陕西·勉县江北醋厂生产的三粮牌姜汁香醋(酿造甜醋),1批次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陕西众鑫鑫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宝成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许昌市建安区侠福腐竹厂生产的芝香亭加图形牌豆油皮,1批次蛋白质不符合Q/XXT 0001S-2020《非发酵豆制品》企业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