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秋季开学伊始,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学校(幼托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整治的通知》,在全市集中开展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提升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水平,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9月1日,开学第一天,市市场监管局对雁塔区、莲湖区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及校外托餐场所(小饭桌)食品安全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区县局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落实专项检查整治工作要求。
督导组一行实地查看了雁塔区第二中学食堂、莲湖区西安小学周边的贝尔安亲校外托餐机构及原点肉夹馍餐饮店,重点检查了食品经营许可、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食品贮存、食品操作加工、食品留样、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小饭桌”食品安全登记备案、公示及监管情况。
督导组强调,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关系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会稳定,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部分。目前,正值开学之初,季节交替,极易发生食源性疾病,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及十四运相关工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
督导组要求,一要加强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夯实工作责任;二要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三要突出重点,继续加大检查整治力度,对辖区所有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整治,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四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学生就餐环境卫生,加强环境消毒,确保学生就餐安全;五要加强宣传,有效提高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加强与教育等相关部门的联系,互通信息;六要继续做好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我市广大师生在校期间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