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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岱岳区市场监管局曝光一批“铁拳”行动行政处罚案件

   2021-09-03 泰安市岱岳区市场监管局3700
  为贯彻落实总局、省、市局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按照执法办案“四个最严”要求,泰安市岱岳区市场监管局通过监督检查、监督抽检、投诉举报线索等方式依法对食品、质量等违法案件实施了行政处罚,按照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现对8月份食品及“铁拳”行动方案明确查办重点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进行公开,旨在对违法行为进行曝光,有效监督并督促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依规经营。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曝光
 
  泰安市岱岳区角峪镇郗官庄便民百货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泰安市岱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举报称泰安市岱岳区角峪镇郗官庄便民百货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芬达饮料。经查,该超市共经营超过保质期的芬达饮料5瓶,违法货值金额共计12.5元。泰安市岱岳区角峪镇郗官庄便民百货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岱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黄建香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五香花生
 
  2021年5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黄建香摊位经营的五香花生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该五香花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经查,黄建香共购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五香花生5公斤,违法货值金额共计65元。黄建香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五香花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岱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张磊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
 
  2021年5月,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张磊摊位经营的食用农产品芹菜、黄豆芽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该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经查,张磊共购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7公斤,违法货值金额共计17元。张磊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岱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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