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沾水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铝的残留量超标的食品
1. 2021年3月25日,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滨州高新区天天顺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山东鲁沾水产品有限公司生产海鲜海蜇头(即食海蜇)开展了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1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1年5月6日,当事人向滨州市市场监管局提出了复检申请,复检结论为不合格。
涉案产品系当事人共生产2960袋,全部销售给滨州市高新区天天顺购物广场。当事人于2021年4月23日电话联系经销商召回该批次产品,并于2021年4月30日在《国际商报》中缝刊登了召回公告。当事人共召回与抽检产品同批次产品90袋。涉案产品货值金额共4400元,违法所得574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和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决定给予以下处罚:1.责令停产停业;2.没收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规格320克/袋的海鲜海蜇头(即食海蜇)90袋;3.没收违法所得574元;4.罚款80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80574元,上缴国库。
2. 海蜇中为何出现铝残留?简单讲就是新鲜海蜇不能食用,因为新鲜海蜇含水多,皮体较厚,还含有毒素,需经过盐加明矾盐渍处理。这样就可以使海蜇脱水,也能让毒素随水排出;另一个作用就是便于储存。我国允许在海蜇加工中使用明矾作为食品添加剂。这种添加剂是在海蜇的加工过程中一般作为脱水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但在水产品及其制品中,铝的残留量必须符合标准规定的限量。据分析,海蜇铝残留量超标原因可能是明矾使用不当所引起。长期食用铝含量过高的食品,会引起神经系统病变,表现为记忆减退、视觉与运动协调失灵,严重的会对人体细胞的正常代谢产生影响。儿童过量食用铝超标食品会严重影响其骨骼和智力发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