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肥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教育和体育局、卫生健康局,根据《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和有关上级文件要求,围绕食品安全管理、学校安全保卫和公共场所卫生三个方面,对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了学校食堂“双随机”飞行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健康管理、索证索票落实、清洗消毒、加工制作、环境卫生、饮用水安全管理等情况。
通过检查发现,绝大多数学校对食品安全高度重视,学校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加工操作过程更加规范,食堂的生产加工过程、消毒设施、原料进购、索证索票、食品留样等基本符合要求,购进猪肉能提供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从业人员能做到先体检后上岗,学校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检查中也发现不同程度存在着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月自查制度流于形式的问题,个别学校还存在索票索证制度、食品采购查验记录制度执行不到位、食品留样不规范、留样数量时间不符合要求、留样记录登记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检查组现场督促存在问题的学校食堂积极抓好问题整改,辖区市场监管所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了记录,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不到位的,将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进行查处,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各学校的安全意识,为持续加强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预防、控制食源性疾病和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提供了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