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学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近日,兴安盟市场监管局和盟教育局联合开展了盟直属学校(幼儿园)食堂安全督查。
督查组一行对乌兰浩特一中食堂、乌兰浩特二中食堂、兴安盟幼儿园等共10家盟直属学校(幼儿园)进行了现场督查,重点检查食堂的环境卫生、人员的健康管理、食材的采购贮存、饭菜的烧制备餐和留样、餐具的清洗消毒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
此次检查发现的水池混用、食品原料贮存无标签标示、食品留样记录不完整、未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洗涤剂等问题,已联合教育部门印发通报,要求学校立即行动、整改到位。同时,将采取“回头看”的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维护校园食品安全,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更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重点工作任务。下一步,兴安盟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扎实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查找当前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更加有针对性的措施,压实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品安全水平,确保校园食品安全,维护师生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