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至29日,延安市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田志东带队,检查宝塔区万达商场、迎宾批发市场、胡家老大肉夹馍加工小作坊及沿街餐饮店、药店等生产经营主体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商品价格、主体责任落实等情况,确保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生产流通环节食品药品安全。市局及宝塔区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检查。
一是对疫情防控等制度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查验,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提高疫情防控认识,严格落实扫码、测温、“一米线”、消毒、规范戴口罩等各项防疫措施。
二是持续加强冷链食品监管,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三专三证四个不得”制度,督促有关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完善进销货台账,做到入库食品手续齐全、来源可溯、去向可查,储存食品底数清、情况明, 同时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物防措施,切实消除进口冷链环节疫情传播风险隐患。
三是重点对我市食品批发市场、餐饮经营户所经营食品及原料的生产日期、检测报告、进货渠道、台账建立和索证索票等内容进行了核查,特别是对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信息、赋码销售、信息公示进行了逐一查验,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是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在“陕药通”对销售“一退两抗一止”四类药品进行实名登记工作,并通过扫描陕西健康码和药品条形码提升登记效率和准确性。
近期,在全面履行疫情防控市场监管职责的同时,由局主要领导带队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督导检查的方式,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尤其加强对食品批发市场的疫情防控和保供稳价工作的督导,督促各市场主体将蔬菜进销货差价控制在合法、合理范围,坚决遏制和杜绝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纠正,同时协调做好值班值守人员的后勤保障,并为干部鼓劲打气,坚决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