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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检察院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行动,保障散装食品销售安全

   2022-01-24 阳江市场监管微信号5570
  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阳江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发现我市部分散装食品经营者存在销售散装食品不规范问题后,立即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散装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活动。
 
  该专项活动得到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迅速响应。该局专门制定散装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在春节前对全市经营单位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确保市民群众过一个安心祥和的春节。
 
  自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市区部分商场、商铺、超市等存在散装食品“裸装”售卖、未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盛装容器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等问题,已多次开展检查行动,并向相关商场、商铺、超市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明确改正内容及要求。2022年1月21日,市检察院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江城区相关商场、批发行开展联合检查,就前段时间的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相关问题整改到位。
 
  当日,联合检查组来到市区某商场。在散装食品区,放着核桃花生、葵花籽、西瓜子等几类常见食品,均是用透明容器盛装,且分别配有“散装食品标识牌”,详细标注了食品名称、价格、产地、生产企业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其他散装食品也大多标注了重要信息。
 
  在其他几家商铺,此前反馈的问题也多已改正,如散装食品外包装上贴了“散装食品标识牌”,盛装散装食品的容器较为规范,重要信息明确标注,并在显著位置公示证照、风险等级、食品安全制度和日常监管等信息。一些农产品上也配有“未经包装食用农产品标识牌”,让消费者一目了然,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联合检查组已现场指出并要求立即整改。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沟通协作,加大对散装食品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整治力度,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树牢依法依规经营意识,确保散装食品销售安全、规范,共同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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