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进口水果管控工作,自1月5日起,舟山市在原有进口水果排查工作基础上,仔细梳理进口水果存量清查上链情况,严密杜绝“物传人”事件发生。截至目前,全市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164人次,检查经营场所1345家,责令整改23家,发现并整改问题75个,实施行政处罚1起。
一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全市各地采用“白+黑”“5+2”等模式,通过实地走访、电话问询、上下游供应商溯源、连锁店铺调查等多种方式,对经营范围内含有水果销售的水果批发单位、市场经营户、生鲜水果店、大型餐饮店、蛋糕店等进行全覆盖排查走访,对是否销售进口水果、上游供货商、进口水果的品种及库存数量进行登记,准确掌握进口水果经营底数,进一步夯实常态化监管基础。
二是全线推进,管服并重。开展“线上+线下”规范经营指导服务,以实际经营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资质、索票索证等情况为重点检查,加大对实际从事进口水果经营户的检查力度,通过逐一核对进口水果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杀证明、“浙食链”录入情况,压实经营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赋码扫码,提升经营户规范水平。同步采用“阳光水果”、标识指示牌等形式,督促经营主动公示“浙食链”码,倡导消费者实名扫码购买,方便追溯管理。各地累计制作进口水果公示牌165块。
三是全域推广,宣教并举。在省疫情防控进口水果物防工作会议后,各地第一时间召开进口水果经营者(视频)培训会议,确保进口水果经营者应知应会、应培尽培。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发放承诺告知书、发放宣传册等方式,提升进口水果经营、消费安全意识。已累计开展各类培训9次;印制并发放纸质宣传资料5000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