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九隆所协同公安机关组成联合执法组,开展辖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专项检查。
经查,隆阳区下水河集贸市场内某水产品批发店未严格履行《隆阳区关于加强进入我区进口冷链食品管控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的相关规定,其所经营的进口水产品青蟹为缅甸进口螃蟹,数量:1箱,共计20KG,该批螃蟹虽能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进口货物报关单》等相关票证,但未能提供《消毒服务报告单》、《核酸检验报告》,且到达我区后未按《通告》规定进入隆阳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进行集中核酸检测。
该商户未严格履行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属“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对此,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九隆所一方面及时将该批产品信息通报疫控中心,并配合疾控中心对该批进口水产品进行现场核酸采样;另一方面,按照《通告》要求,禁止该商户在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销售该批进口水产品,并对其进行了现场法治教育及政策宣讲,督促当事人认真执行进口冷链食品及水产品经营销售的相关规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