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市场监管系统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聚焦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持续保持严打重处的高压态势,全力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公布疫情防控期间第三批典型案例,震慑违法行为,实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案例一:三河市明轩保运物流有限公司未履行食用农产品贮存相关义务案
三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三河市明轩保运物流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出入库记录中未登记出库信息,即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经现场复查,未能改正。三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3万元。
案例七:永清县刘其营菜店未明码标价销售蔬菜案
永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对刘其营菜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存在未明码标价销售蔬菜的违法行为。永清县市场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3000元。
案例八:永清县别古庄敏义超市食品经营许可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案
永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永清县别古庄敏义超市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超市食品经营许可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后,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永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2200元。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告诫广大经营者要严格依法依规经营;提醒广大消费者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