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六安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对六安市裕安区某连锁超市所售“胡萝卜”价格较高的情况进行核查。
经调查,该连锁超市在六安市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后,在“胡萝卜”进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分别于2022年4月5日、4月6日、4月7日大幅提高“胡萝卜”的销售价格,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安徽省发改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其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不正当价格行为。
4月18日,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规定,对该连锁超市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处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