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市场监管系统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查食品、产品质量、商标专利、特种设备、价格收费等民生领域15类违法行为,有效遏制市场秩序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现公布第一批全市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案例一:香河县海波时尚生活超市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案
2021年10月25日,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河北绿农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香河县海波时尚生活超市经营的香蕉、橙子进行监督抽检。检测结果显示,香蕉腈苯唑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 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橙子丙溴磷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 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65.2元;2.罚款5.1万元。
案例二:孟庆勇(三河市珍惠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21年11月29日,三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河北冠卓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孟庆勇(三河市珍惠超市)经营的散装大葵花籽(清香)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测结果显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三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77.2元;2.罚款5万元。
案例三:廊坊市逸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安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华标(天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从天津华盛润家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抽检的紫米奶酪面包(标示生产企业:廊坊市逸美食品有限公司)的检验报告,检测结果显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安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97.54元;2.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