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聚氰胺毒奶粉的事情还没完,又传出柑桔生蛆、花生毒死人的消息。这些传言和三聚氰胺奶粉一样,都是发源于网络,后经过媒体的报道得到广泛传播。记者的调查证实,上述传言并非空穴来风:柑桔生蛆重庆市场确有发现,只是与传言的产地“四川广元”并不完全一致,不过广元确曾发生大面积果蛆虫害;花生毒死人尚未找到确切案例,但山东部分地区农民种花生时一直在使用有毒(低毒)农药,甚至不排除有人违规使用已被禁用的剧毒农药。
我们再来看看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是如何对待传言的。四川省植物检疫站就“广元蛆虫柑橘”表示,此事件有炒作之嫌,卫生部门也将就这些流言和短信向公安机关报案。而在山东,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就“传言是否确为造谣”、“造谣者到底是谁”、“出于什么目的”等问题展开调查。四川和山东不约而同的是,均把网上消息来源甚至部分媒体的跟踪报道定性为“造谣”,前者已由公安查处,后者也在努力揪造谣元凶。
想到这里,笔者不禁为之一惊:如果不是三鹿奶粉一纸检验报告及时公之于众,消费者如何知道网络上关于“毒奶粉”的传言究竟是真是假?如果有人把三聚氰胺当谣言给法办了,那又会是怎样的结果?
中国人向来信奉“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古训,但很显然,在对待网络传言,特别是有关食品安全的网络传言时,一些政府部门和官员却表现得没有那么大度。文过饰非的官场氛围不客气地说各地各部门都有存在。正是这种文过饰非的地方(行业)保护氛围,才最终让三聚氰胺奶粉闯了大祸。试想,不法商贩刚想到用三聚氰胺就被举报或者查办了,还会有今天的恶果吗?
从这一点上说,政府和质量监管部门必须广开言路,让产品质量特别是食品质量有效地放在全社会、全部消费者的监督之下,才能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而先天开放的网络,是传导民生民情的最好通路,即使有些言论是过火的,也未必一定要把它上升到“造谣”的高度,动用警力更是“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之举。
食品法草案正在提请人大审议,笔者特别期待这部法律,将来能给广大食品消费者提供说话的权利——不仅在网上,也不仅是确实掌握证据的举报,即使是对自己所吃的某种食品有怀疑也有地方去说,有人认真地去听,及时地去调查,并且不会因为自己的怀疑而戴上“造谣者”的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