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农村牧区市场食品质量安全,严厉惩治农村牧区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提高农村牧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阿拉善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我盟实际,以多项措施形成农村牧区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的监管态势。
一是建立重点食品经营单位台账,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完善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批发企业、保健食品销售单位、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等重点食品经营单位台账,根据台账,有针对性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二是强化风险排查,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地方特色食品等农村牧区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强化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和风险隐患排查。
三是压实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加大农村牧区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要求经营者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食品安全自查要求,严把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不进、不存、不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切实增强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责任意识与安全意识。
四是全面梳理和整治发现的突出问题,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开展监管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主要问题,将责任落实到人,及时总结提升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农村牧区食品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切实保障广大农牧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努力推动全盟农村牧区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的全面提升。
五是广泛开展多形式的农村牧区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鉴别假冒伪劣产品的知识和维护自身消费权益的方法和途径,增强农村牧区农牧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让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者无处藏身,没有市场。
六是充分发挥12315、12345投诉举报的主渠道作用,完善投诉举报受理机制,有效提高投诉举报的处置率。
截至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食品销售单位981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11户次,检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7个次,监督抽检不合格1批次,已更换进货渠道。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力度,以“零容忍”的举措惩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确保农村牧区市场食品质量安全,不断提升农村牧区居民食品安全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