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场监管系统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查食品、日用消费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等民生领域12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现公布第三批全省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无底线营销类)典型案例,食品领域案例6起,如下:
案件一:石家庄市鹿泉区小芳果蔬超市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案
经抽样检验,石家庄市鹿泉区小芳果蔬超市向石家庄市鹿泉区铜冶镇北铜冶小学(另案处理)销售的香蕉中吡虫啉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2022年3月7日,鹿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涉案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罚没合计5.01万元。
案件二:邯郸市涉县科迪幼儿园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案
邯郸市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科迪幼儿园食堂巡查时,发现当事人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证明。2022年4月22日,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0.5万元。
案件三:邯郸市广平县慧慧幼儿园使用标签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预包装食品案
邯郸市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慧慧幼儿园巡查时,在厨房操作间货架上发现已打开的桶装醋、香油的外包装上无标签,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不能提供当时进货票据和进货地址。邯郸市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涉案物品,并处罚款0.5万元。
案件四:保定市涞水县洪涛小吃部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经抽样检验,保定市涞水县洪涛小吃部现场制售的油条中铝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2022年1月29日,涞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涉案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罚没合计5.03万元。
案件五:廊坊市香河县景春副食商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经抽样检验,廊坊市香河县景春副食商店经营的拉皮和土豆粉(湿粉条)铝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2022年5月5日,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涉案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罚没合计5.5万元。
案件六:承德市高新区马路边边火锅店使用标签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预包装食品案
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高新区马路边边火锅店巡查时,发现该火锅店厨房操作台货架上摆放的已打开的调味料产品的外包装上无标签,该产品用于腌制菜肴。2022年5月18日,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涉案物品并处罚款1.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