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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16号)

   2022-10-14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220
  根据2022年广东省和江门市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市范围内流通环节的食品进行抽检工作,具体包括酒类、饼干、糕点、肉制品、饮料、乳制品、糖果制品、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冷冻饮品、罐头、薯类及膨化食品等12大类抽样检验330批次,其中合格食品323批次,不合格食品7批次,检出重金属超标、农兽药残留及其他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金属超标问题
 
  1.江门市华商百货广场有限公司美吉特分店销售的百合干,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
 
  2.开平市开华市场梁坚雅蔬菜档销售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1.蓬江区立哥水产档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
 
  2.江海区美琼水产店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
 
  3.台山市端芬镇能发生活超市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
 
  三、其他指标问题
 
  1.开平市赤坎镇好百家商店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
 
  2.新会区喜巢商行销售的广州市威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椰子味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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