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教育局制发《组建校园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队伍工作方案》,从全市小学、幼儿园、初中以上学校关心学校食品安全、乐于服务群众、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志愿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的学生及学生家长中推荐义务监督员,各市(特区、区)教育局认真组织审核、聘用,目前全市共聘请3426名校园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
宣传培训,精准监督。各市(特区、区)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通过开展岗前培训、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现场会等形式,以生动的监管案例和通俗的法律解释,对家长义务监督员进行培训,让家长明确自己的主要职责和权利义务。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校园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对本校食品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校园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可单独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也可与其他义务监督员联合开展检查工作,监督检查情况及时报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
强化落实,监督有效。根据《组建校园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队伍工作方案》的规定,经过培训合格发放监督员证书后,授予家长、学生义务监督员相应的监督权,并采取集中组织和随机监督的方式,对学校食品安全状况进行全方位和长期、持续、有力的监督。形成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食品安全都有家长义务监督员严格把关,初步形成“社会各界同参与、安全食品共分享”的共治共享格局,发挥校园食品安全“吹哨人”的作用。
智慧监管,促监管效能。市市场监管局构建“智慧监管”平台,切实解决市场监管人员不足,监管能力水平不高的问题,积极探索推进智慧监管,通过智慧监管手段,实现“四管合一”,即常态监管、智能监管、信用监管和社会化监管多管齐下的综合管理;督促教育部门全面推行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大力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通过将视频信息接入学校或教育部门网页、APP以及第三方平台等方式,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学校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随机抽查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发现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家长义务监督员借助“互联网+明厨亮灶”,参与学校食堂的监督。
社会共治,强主体责任。试行以来,在家长义务监督员、学校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做到加工流程合理、设备设施完善、制度落实规范、安全理念牢固、安全效果良好,成为我市展示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窗口,使学生家长对学校食品安全“不放心”变“不放松”,切实加强了校园主体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