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黔西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州范围内持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严厉查处重点违法行为。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案例一:黔西南州市场监管局查处贵州润都乐连锁超市经营不合格西芹(芹菜)案
黔西南州市场监管局收到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出具的检验报告,被抽样单位:贵州润都乐连锁超市,抽样日期:2022年05月18日,报告显示:毒死蜱,mg/kg,检验结果为0.11,判定依据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限值规定≤0.05,不符合规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黔西南州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兴义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兴义市鸿诚饼屋神奇路店使用非食品原料(装饰金箔银箔)生产食品案
2022年2月16日,兴义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检查,在兴义市鸿诚饼屋神奇路店检查时发现其操作间内的调料盒中标称“装饰金箔”“装饰银箔”的产品各1瓶(已开封使用),标称“包衣抛光型压片糖果”1瓶,已超过有效期限。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兴义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黔西南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