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康市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风险最高”的突出问题,坚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查办了一批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的民生领域违法案件。为震慑违法者,警示经营者,现公布第二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 谢某使用过期食品原料案
2022年9月,安康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个体工商户谢某使用过期食品原料案。该案来源于监督检查。经查,当事人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于2022年6月11日至2022年6月15日期间使用超过保质期的调料加工炒面、米粉、河粉。安康市市场监管局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过期调料,并予罚款。
案例二 王某雇佣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案
2022年9月,安康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个体工商户王某雇佣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案。该案来源于监督检查。经查,当事人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其雇佣的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王某无有效健康证明。安康市市场监管局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案例三 安康秦巴云舍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案
2022年10月,安康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安康秦巴云舍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消毒不合格餐饮具案。该案来源于监督抽检。经检验,当事人于2022年6月13日使用的餐饮具消毒不合格。另查明,当事人曾因使用消毒不合格餐饮具于2021年12月被安康市市场监管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安康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予罚款。
案例四 马某使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案
2022年9月,安康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个体工商户马某使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案。该案来源于监督检查。经查,当事人从事小餐饮经营活动,现场检查时发现其提供给消费者就餐的餐饮具清洗后未消毒。安康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