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在发生变化,要求支持保护制度也要随之完善。做好农业支持保护大文章,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处理好支持新型主体与扶持小农户的关系,处理好保供给与其他政策目标的关系。
临近岁末,新一年有啥强农惠农政策,国家怎么支持保护农业,成为不少农民关心的话题。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也成为近期多份高规格文件的关注点。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中办、国办印发的《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强调,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提出,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对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的政策关注历时已久,但近期文件的多次强调显然颇有深意。
全面建设现代化国家,农业农村既是最大的短板,也是最大的潜力所在。农业是弱质产业,面临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又是初级产品的生产部门,具有外部性和公共性,需要特殊的支持保护。其核心产品粮食,是万民之命、国之重宝,涉及国家安全;另一核心产品猪肉,如果产能、价格大幅波动,势必影响物价和民生。随着经济发展,农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呈下降趋势,但其重要性却更加凸显。
在我国,相当长的时期里,由于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的存在,农业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牺牲。进入新世纪,随着取消农业税,实施农业补贴,国家对农业才实现从“取”到“予”的转变。党的十八大以来,逐步形成以农业投入、价格支持、农业补贴、金融服务等为重点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支持保护制度是现代国家农业政策的核心,也是建设农业强国的要求。现在,我们有能力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如今,农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在发生变化,要求支持保护制度也要随之完善。我国农业发展遭遇生产成本不断抬升的“地板效应”、农产品价格提升空间有限和直接补贴受WTO规则限制的“天花板效应”。这意味着一些支持措施行不通了,一些措施的具体方式要调整。做好农业支持保护大文章,要处理好三对关系。
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农业支持保护要从过去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向更多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转变。支持保护制度本身不能干扰价值规律的运行,不能扭曲价格信号。因此,要坚持“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原则,处理好风险保障和价格补贴之间的关系。我国作为世贸组织成员,要减少受限制的“黄箱补贴”,多用地力保护、技术补助等不受限的“绿箱补贴”来扶持农业发展。可以引入更多的风险管理主体,运用保险、期货、金融等手段来减少风险,稳定预期。
处理好支持新型主体与扶持小农户的关系。完善支持保护制度,关键要提高效能。在实际操作中,既要追求效率也要兼顾公平。小农户约占农业经营户总数的98%,完善支持保护制度必须保障好其利益。除了显性的农业补贴之外,国家对农业更多的支持“藏”在农业生产条件改善中。因此,一方面,要在基础性、普惠性领域持续投入,使得各类主体都能享受到政策红利,为小农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另一方面,扶持新型主体不意味着放弃小农户。要把带动小农户的情况作为扶持新型主体的重要依据。
处理好保供给与其他政策目标的关系。支持保护制度的初衷是保供给,伴随政策工具的不断开发,保收入和保生态的作用也随之而来。目前看,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强化农民收入支持、推动农业绿色发展三者协同越来越重要。现阶段,还是要以保供给为首要目标,这并非因为保收入和保生态不重要,而是支持保护制度本身对保供给最有效且有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