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阿拉善盟市场监管局提醒各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一、六查
一自查,学校要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学校、幼儿园、校外托管场所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要尽职履责,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和校长(院长)陪餐等食品安全制度。
二自查,学校食材供货商证照资质,看校园食品供货商是否具有合法有效的证照,餐饮从业人员健康证有效期。学校进货食材溯源落实情况,看学校食堂食品管理人员索证索票和进货渠道要规范。
三自查,校园食品存储环境条件,看学校冷藏冷冻设施、食品库房等食品存储设备环境的温度要符合食品安全存放标准,食品库房的“三防”措施要到位。
四自查,学校食材加工制作情况,看学校食堂食材加工制作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校园食品留样要规范,看留样食品的品名、餐次、数量、留样时间、留样人等要素都做到精准详实,必须落实双人双锁专管等相关留样管理规定。
五自查,餐具洗消保洁落实情况,看食堂提供的餐具保洁要清洗干净不留污渍,专柜存放,入柜消毒时间、温度要达标。
六自查,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GB31654-2021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有关规定,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
二、四严禁
严禁采购、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不得使 用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不合格的肉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消毒剂、洗涤剂等食品相关产品。
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严禁食品库房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其他与食品无关的物品。
严禁未达到验收评估和无证无照的校外托管场所开门营业。
三、两坚持
坚持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洗手,不喝生水,不光顾无证照的餐饮店、路边摊,不食用有风险或不熟悉的食物,倡低油低盐低糖、尽量少食或不食以油炸、烧烤等方式烹饪的食物,健康饮食。
坚持践行“文明消费、节约用餐”的新风尚。崇尚节约、反对浪费,落实“光盘行动”,自觉养成“从我做起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珍惜粮食。
接下来,全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陆续对全盟学校开展监督检查,全力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守护好广大师生“开学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