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对一家餐饮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行为作出警告行政处罚,开出该市首张反餐饮浪费罚单。
明光市市场监管局城南市场监管所在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位于大纪村的某餐饮单位未在经营现场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也未主动对就餐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该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警告行政处罚。同时,针对该餐饮单位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从事餐饮服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的行为,被予以罚款行政处罚。
自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以来,明光市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坚持把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分片包保督导,确保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各项工作落细落实。一方面督促餐饮经营者建立制止餐饮浪费提醒制度,主动提供“半份、半价”菜,引导消费者餐后打包,适量点餐。另一方面加强对餐饮经营者的监管检查,把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监督检查必查项目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常态化开展“随机查餐厅”活动,全力推动制止餐饮浪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