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凌晨,蒙牛发表声明,就其诽谤伊利事件向相关方面及消费者致歉:“公司负有教育不周、管理不力的责任。安勇对伊利及消费者造成的不良影响,我们深表歉意!”并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痛定思痛,认真反思,对员工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坚决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虽然,蒙牛的这份声明在“致歉”的同时,亦有强烈的自我辩护色彩和抱屈意味,比如,强调“近年来,蒙牛集团曾多次遭遇类似的诽谤事件,伊利集团曾花费超过590万元对我公司进行攻击”;但是,面对“安勇诽谤事件”,蒙牛能“深表歉意”终归还是一个值得肯定的进步。
那么 ,包括蒙牛在内的中国企业,在此事之后,“痛定思痛”究竟应该具体思考些什么呢?在笔者看来,首先便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学会如何正当合理竞争——如何理性、有序、良性地进行市场竞争?不得不说,时下许多中国企业,甚至包括蒙牛这样的行业巨头,并没有完全学会在市场经济中正当合理地竞争。
这种正当合理的竞争,笔者以为,至少应该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首先是,充分尊重规则秩序的竞争。这种竞争,显然不是绝对自由的、没有界限的,这个界限就是一定的社会规则秩序,如基本的法律规则秩序、道德规则秩序,如果不择手段地去竞争,那么,自由竞争也就不再是一种自由,而仅仅是一种无原则的恶斗了。
再者,正当合理竞争也必须是充分尊重竞争对手的竞争。一方面,竞争对手的存在,可以不断激励调动自己的竞争潜能,将自身变得更好更强,另一方面,竞争对手也可以时刻为自己提供一种镜鉴、警醒,不断帮助自身修正失误,避免自己因为失去对手而忘乎所以、过度膨胀。所以,竞争对手不仅不值得去仇恨、诋毁,反而应该充分尊重、惺惺相惜。
最后,正当合理的竞争还必须是充分尊重消费者权益的竞争。竞争的目的在于取信取悦于消费者,而正当合理的取信之道显然只能是不断提升自身的经营水平,让自己的产品或服务比竞争对手更加质优价廉,而不是通过攻讦、诋毁竞争对手而抬高自己,否则,后果必然是既不尊重对手,更不尊重消费者。
实际上,在经济发展史上,类似这种通过相互之间的正当合理竞争,而促使竞争双方均不断成长壮大的商业案例比比皆是,如我们熟知的麦当劳和肯德基、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波音和空客等。在这种背景下,中国的蒙牛和伊利,何以不能成为下一对共同携手走向成功的例子,而非得势不两立、自相残杀 、自毁前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