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龙岩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保障民生为导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持续深入开展“铁拳”行动,严厉打击食品中非法添加降糖降压降脂等物质、假冒伪劣化肥、“刷单炒信”等虚假宣传、“神医”“神药”虚假违法广告、假冒知名品牌及“傍名人”“搭便车”、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线电缆等违法行为,查办了一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违法案件。
现将2023年查处的市场监管领域第一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公布如下,食品领域案例4起:
案例二:漳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漳平市陈有通食杂店销售仿冒“RedBull红牛”商标的饮料案
2022年11月25日,漳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漳平市陈有通食杂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作出予以没收侵权商品,罚款0.3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10月18日,漳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依法对漳平市陈有通食杂店进行检查,发现该经营场所销售的“RebBull 红牛”饮料,涉嫌仿冒“RedBull红牛”商标饮料。经查,当事人销售的“RebBull 红牛”饮料与正品红牛商标“RedBull 红牛”的差别在“RebBull ”字母是b,而“RedBull” 字母是d, 当事人销售仿冒“RedBull红牛”商标的饮料,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漳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
商标代表一个企业的品牌和形象,通过该案件的查处,进一步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成果。
案例五:连城县市场监管局查处连城保健食品厂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案
2023年4月21日,连城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连城保健食品厂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0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12月16日,珠海市金湾区市场监管局委托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对当事人进行抽检,根据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食安2022-12-3121)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被抽检当批次的倒蒸红薯干于2022年11月17日生产,通过物流售给广东省珠海市香洲锦发佳水果批发行的陈锦清,倒蒸红薯干货值共计700元,该批次产品至案发已全部销售完,违法所得700元。当事人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产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2023年4月21日,连城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
该案的查处严厉打击了食品生产环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违规行为。
案例六:漳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漳平市永福味香阁酒家未设置防止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3年3月1日,漳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漳平市永福味香阁酒家进行反食品浪费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在酒店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存在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或者超量点餐致食品浪费等行为。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漳平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新罗区金津丫霸餐饮店未按规定张贴反对食品浪费提示案
2023年4月7日,新罗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新罗区金津丫霸餐饮店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未按规定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存在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或者超量点餐致食品浪费等行为。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新罗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