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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通报

   2023-06-02 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660
  为推动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走深走实,邵阳市市场监管部门焦聚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挥“铁拳”办铁案,着力查办一批有震撼力的典型案件。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四、邵东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禹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
 
  邵东市公安局于2023年4月17日对禹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进行立案侦查。
 
  2023年3月14日,接12345政府服务热线市民诉求,邵东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位于邵东市文化路与建设北路交叉口的某成人用品店实施检查。现场检查发现:1、外盒标注“9800mgx10粒/盒,香港圣力医药国际集团监制,保质期:三年,批准文号:藏卫食准字(2014)第0198号,执行标准:Q/SL18-2014198号,生产商:西藏昌都圣力食品有限公司,地址:西藏昌都噶通路25号”的炮神,外盒包装未见生产日期、批号,库存:4盒;2、外盒标注“生产商:西藏康贝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西藏拉萨市解放路188号附8号,规格:19800mgx10粒,执行标准:Q/ZB2014-2018,批准文号:藏卫食准字(2018)第027号”的天天硬,外盒包装未见生产日期、批号,库存:3盒。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商品实施扣押,并于2023年3月20日对“炮神”“天天硬”进行送检。经检测,“炮神”产品中含有他达拉非、西地那非,“天天硬”产品中含有西地那非。因案件当事人销售的食品“炮神”添加有西地那非、他达那非,“天天硬”添加有西地那非,危害人体健康,于2012年3月16日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列入《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当事人销售添加西地那非、他达那非的食品“炮神”,添加西地那非的食品“天天硬”,没有合法有效的购货凭证,且没有提供食品来源,已涉嫌构成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所指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将该案移送邵东市公安局处理。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民生之保障,食品问题无小事,保障安全是大事。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障食品安全是一国发展的基础,加大对食品类犯罪打击力度,也是对广大民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保护。
 
  五、邵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邵东市宋家塘某餐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5月6日,邵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组织开展制止餐饮浪费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中,发现邵东市宋家塘某餐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经查,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没有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邵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和《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一瓢一饮,均应厉行节约。为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珍惜粮食,反对浪费,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的规定,紧盯餐饮外卖点餐、婚宴、自助餐、单位食堂等重点环节,重拳治理餐饮浪费行为,从严从速查处餐饮浪费方面违法行为。
 
  六、邵阳市大祥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大祥区某中学使用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原料案
 
  2023年1月16日,邵阳市大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邵阳市大祥区某中学使用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2元,罚款人民币201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9月28日,邵阳市大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对邵阳市大祥区某中学食堂所使用的食品原料大红椒进行抽检。2022年11月2日大祥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镉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对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通知书存在异议,于2022年11月29日提出复检申请,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出具的复检检验报告单,检验结论仍为镉项目超标不合格。
 
  经查明,邵阳市大祥区某中学食堂相关食品及食品原料原来由湖南省某农业有限公司配送,因2022年9月28日大红椒配送数量不够,上述抽检不合格的大红椒是2022年9月28日从学校外临时菜场的农民自种小摊贩购进的,共购进了4公斤,购进价为8元/公斤,大祥区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09月28日抽样了1.1公斤,其余的已全部使用完,违法所得人民币32元。当事人在购进上述不合格大红椒时未查验商家的相关资质、未查验该批次大红椒检验合格证或相关合格证明文件,没有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食品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邵阳市大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此次事件得到依法依规处理,但由此也暴露出食品领域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重金属污染。近年来,不断爆发的食物重金属含量超标事件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从儿童血铅超标事件,到重金属污染“菜篮子”“镉大米”等,甚至饮水机内和食品包材也出现了重金属污染。由此可见,重金属污染已影响到我们的生活环境,一不小心就可能进入食物链系统,进而进入人体,危害身体健康。该案的重拳出击,不仅严厉打击了违法行为,更警示教育餐饮服务者要严格守法经营,确保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七、大祥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邵阳市大祥区某幼儿园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添加剂案
 
  2023年1月3日,邵阳市大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邵阳市大祥区某幼儿园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不合格食品,罚款651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9月28日,大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邵阳市大祥区某幼儿园执法检查,发现该幼儿园食堂保管室进门右侧第一个货架上发现摆放有2罐(1罐已开封的生产日期为2021/01/05、1罐未开封的生产日期为2021/09/28)“至尊”无铝双效泡打粉,该罐(剩余少量)“至尊”无铝双效泡打粉(复配膨松剂、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SC20344011301511、制造商:广州谷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净含量:1kg、生产日期:2021/01/05、保质期:18个月、执行标准:GB1886.245)至2022年9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已超过保质期两月有余,以上泡打粉是该幼儿园买来制作蛋挞、蛋糕等西点使用的。调取食堂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台账和幼儿园每周生活食谱中发现从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28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一直在使用。执法人员对以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予以扣押。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邵阳市大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校园食品安全是日常监管的重中之重,幼儿园是特殊场所更是不能忽视,虽然过期食品货值金额小,但食品安全管理属于专业化管理,幼儿园食堂所犯的问题,应该通过常识就可以判断,管理人员只要细心一点就能避免。
 
  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及幼儿园食品领域执法力度,对于违反食品安全的行为,就应该勇于“亮剑”,拿起法律武器,依法予以严惩,确保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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