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安市消委联合重庆市渝北区、北碚区、铜梁区、璧山区、忠县消委“倡导茶叶适度包装,推动简约绿色消费”。
严守规定、依法经营,自律自查、公平竞争。茶叶经营者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等法律和国家标准的规定,依法依标生产,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共同维护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茶叶经营者要认真开展自查、自检工作,尽早贯标、用标、达标,积极践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引导供应商简化包装,鼓励使用绿色环保、循环利用的包装,拒绝销售采购过度包装茶叶,通过规范商品包装、科学定价、合理营销等方式,为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实的产品,共同反对奢靡之风,推动良好社会风尚。自觉抵制以商品包装为噱头诱导或误导消费者做出购买行为,不利用过度包装进行不正当竞争,不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
弘扬节俭、绿色消费,尊重消费者合法权益。茶叶经营者应牢固树立“安全实用、节约资源、绿色简约、消费友好”等理念,弘扬节俭风尚。积极探索建立包装循环利用机制,持续提升产品创新研发能力和生产工艺水平,为消费者提供更多品类、更多规格的健康、营养茶产品。在茶叶包装方面,做到包装材料适当、结构优化、用料适度、无害加工、绿色生产。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赋予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权利。
科学引导、理性消费,保留凭证、依法维权。茶叶经营者对产品包装进行人性化设计,提升新型包装和简约包装比例,降低包装体积重量,节约包装成本,做抵制茶叶过度包装的“守法者”“弘扬者”“创新者”和“分享者”。广大消费者要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尽量购买和选用资源节约型产品,做反对茶叶过度包装的“先行者”“践行者”“宣传者”和“监督者”。在购买茶叶时要注意保留发票、收据、支付记录等消费凭证,如果发现商家销售的茶叶存在过度包装,以及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电话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