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天津市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切实强化资金保障,构建多元投入格局,持续优化政策体系,不断加强财会监督,积极服务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行动。
在强化乡村振兴资金保障方面,聚焦优先发展。持续把乡村振兴作为优先保障领域,健全与乡村振兴相适应、覆盖农业农村各领域、贯穿“投入、使用、监督”各环节的投入保障机制。据统计,“十三五”以来的七年,天津市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总额突破千亿大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部署,建立健全对各区考核机制,确保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比例稳步提高,有效拓展乡村振兴资金来源。
同时聚焦金融保险,积极构建多元投入格局。深入对接农业政策性保险、农业信贷担保等金融“工具箱”,引导形成“财政资金、金融资源、社会资本”共同投入格局和“风险可控、绩效导向、监管有力”的管理格局,以财政工作实绩实效保障乡村振兴全面推进。截至2022年,天津各级财政累计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27亿元,带动政策性农业保险累计保费收入突破37亿元,提供风险保障达到167.3亿元,为提高天津市农业抗风险能力,持续保障粮食安全、“菜篮子”重要农产品保供起到积极作用。稳定实施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费用补助和业务奖补政策,近年来天津市财政累计拨付资金近1亿元,对天津市农业担保机构实施担保费用补助和业务奖补,支持其扩大业务规模、降低担保收费、提升服务质量以及防范化解风险等,确保市场主体实际承担的担保费率不超过0.8%上限,有力引导天津市农业信贷担保坚守政策性定位,始终为农、惠农,支农、支小。
粮食安全无小事,天津市全力夯实稳产保供基础。积极发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叠加效应,2021至2022年在关键时间节点及时高效向种粮农民发放“两项补贴”资金共计11.8亿元,进一步释放重农抓粮的积极信号,缓解农资价格上涨带来的种粮增支影响,有效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深入实施“藏粮于地”战略,着力加强投融资机制创新,撬动专项债券等更多渠道资金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用好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支持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设施与节水改造建设,为粮食生产提供坚实水利保障。
天津还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统筹财力有序支持10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和800个经济薄弱村发展,接续推进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调动社会资本建设示范村积极性。近年来统筹安排财政资金8.8亿元,持续支持“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等重点工程,支持新一轮15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持续推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乡村绿色生态事业,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善度和人居环境舒适度,支持乡村由表及里形神兼备的全面提升。
近年来,天津全面开展惠民惠农补贴专项整治,确保各项惠民惠农补贴政策落地见效和涉农资金监管长效常治,将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管作为贯彻财会监督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纵向加强与财政部天津监管局联动监督,充分利用农险数据平台、承保机构业务系统等数据资源加强承保数量、保费收缴、见费出单等关键环节审核监管;横向强化与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协同监督,推动完善天津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绩效评价、遴选考核等相关制度体系,加大业务情况调度以及保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到及时校准纠偏,严肃财经纪律,扎实筑牢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