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夏季高温,夜市食品安全风险进入高发期,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更好满足群众消费需求,助推夜市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日前,市食安办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强化夜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要加强对夜市食品安全的统筹协调,督促各部门履职尽责,确保夜市食品质量安全。
二是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要督促夜市经营者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在经营地点(摊位或设备)显著位置悬挂《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承诺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是落实监管责任
要督促经营者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依法持有健康合格证明;严格履行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严禁采购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严格食品加工制作管理,严禁使用“三无”食品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严厉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夜市食品安全工作,将夜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认真查找食品安全薄弱环节,狠抓食品安全工作落实,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