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调味品、糕点、方便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肉制品、乳制品等7类食品98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82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安徽药都八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亳州)销售的、标称安徽八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亳州)生产的膳食排骨汤,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安庆市太湖县余峰超市文苑店销售的、标称安庆市怀宁县金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怀宁步步糕,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亳州阅农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亳州阅农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北京同仁堂诚安药材有限公司经销的猴头菇山药小米糊,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四、蒙城县金果优选果品批发部销售的小芒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天猫沁晚香旗舰店(经营者为合肥浩淼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销售的、标称合肥歪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维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奇亚籽坚果羹,菌落总数、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安庆市宿松县孚玉镇皖西南市场内-周本立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七、天猫信盛堂旗舰店(经营者为亳州市信盛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销售的、标称安徽省盛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亳州)生产的猴头菇山药小米糊,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