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精神,全面提升呼和浩特市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推进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2023年8月2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呼和浩特市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推进会,二级调研员上官应旭出席会议并对切实改善和提高全市农贸市场设施条件和服务功能提出要求,相关单位及18家相关农贸市场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2020年以来我市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并就2023年工作目标进行安排部署。截至2023年7月,我市现有农贸市场44家,其中32家已申报开展规范化建设改造。各相关单位要继续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依据《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指南》《智能农贸市场建设规范》,2023年底完成全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实现农贸市场标准化经营、规范化管理、优质化服务,打造宽敞明亮、干净整洁、安全的市场新形象。同时进一步推进农贸市场智能化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市场管理水平和监管部门监管效能,实现智慧管理、产品追溯、风险管控、信息共享。
会议听取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关于辖区农贸市场经营现状的分析报告,并与各农贸市场负责人交流日常经营中发现存在问题和困难。
会议指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81号公布,2023年12月1日《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入研究,确保市场主办方对入场销售者登记建档、签订协议、入场查验及销售者进货查验、公示信息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以管理办法为标准,全面规范经营行为,切实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未开展规范化市场建设项目的农贸市场要对照标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市场设施设备及经营管理方面进行升级改造。
会议强调,各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会同属地政府加大对辖区农贸市场扶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农贸市场积极参与规范化管理建设,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全力提升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会议还对推进自治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化建设工作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无废城市”工作中农贸市场考核项目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