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悠万事,民生为大。守住了民生,就是守住了根本、守住了安全、守住了民心。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今年以来,持续深入开展了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查处了一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违法案件。现发布第一批民生领域典型案例,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南岳区某某超市销售过期火鸡面案
根据投诉举报,2023年3月6日,南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南岳区某某超市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核查。
经查,消费者孙某某在当事人店铺购买了火鸡面,后发现泡面已经超过食用保质期,遂投诉至南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中心,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查处。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在货架上发现了7包超过保质期的火鸡面。当事人承认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所指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给予没收过期食品、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食品安全无小事,本案尽管违法金额较小,但食品安全事大,只要在民生领域有违法行为发生,经营主体必将受到依法惩处。
供稿:执法稽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