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农药管理条例》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维护农药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有效防范农药安全风险,保障农业生产用药需求,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全面落实农药管理法定职责,推进《“十四五”全国农药产业发展规划》落实,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做好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要强化农药行政审批职责履行,认真做好农药登记省级初审、生产许可、经营许可等行政审批工作。要强化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加强对农药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电商经营者的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查,坚决打击违规生产经营使用农药行为。要强化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监督检查,严防数据造假,保障农药登记的公正性。要强化农药行业指导与服务,加强规划引领、产销信息调度、培训指导,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困难。要强化农药安全风险防范,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农药安全风险防范,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加强安全用药培训指导,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