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023年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鱼类生态调控工作拉开序幕。
洱海流域转型发展指挥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洱海鱼类生态调控将分三个阶段进行,调控时间将持续到12月中旬。第一阶段调控的是银鱼、西太公鱼等外来小型鱼类;第二阶段调控种类为4公斤以上的鲢、鳙、鲤鱼和400克以上的鲫鱼;第三阶段调控种类为西太公鱼等外来小型鱼类。调控区域为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外的洱海湖区。洱海鱼类生态调控期间,严格实行洱海渔船一船一牌一证制,办理了生态调控入湖许可证的渔民才可以在特许时间内入湖开展生态调控。
据介绍,洱海鱼类生态调控工作旨在通过合理开展洱海鱼类资源生态调控,优化洱海鱼类种群结构,完善洱海湖泊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恢复水生植被和浮游动物群落,促进湖泊内源营养物质转化利用,提高湖泊自我净化和自我平衡能力,确保洱海生态系统健康发展。同时,适度利用洱海鱼类资源,充分发挥洱海渔业资源经济效益。
近年来,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大理市、洱源县系统实施“8个三年精准提升行动”,统筹推进洱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全力推动洱海高水平保护和流域高质量发展,洱海水质持续稳定向好。生态环境部公布的评价结果显示,洱海水质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三年为“优”,全湖水质时隔14年再次实现8个月Ⅱ类,洱海湖体透明度达到近20年最高水平。27条主要入湖河流中,24条水质达到Ⅱ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