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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市场监管局深入推进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2023-10-26 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7420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含托幼机构)、医院、养老院、机关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经营管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全面提升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自2023年8月底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三阶段”“三联合”推进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三阶段”强力推进。通过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总结评估三个阶段,强力推动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从业人员和广大用餐人群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承包经营的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改善。“三联合”狠抓落实。联合行动,摸清底数。对学校(含托幼机构)、医院、养老院、机关食堂登记造册、建立治理台账;联合督查,发现问题。制定了《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检查参考要点表》《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检查问题整改清单》。成立了联合督查领导小组,对集中用餐单位开展督查检查;联合会商,排除风险。召开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会商会,对督查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进行汇总研究解决,对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会商调度。
 
  “实施标准化建设工程”推进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将“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作为此次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抓手。一是对学校食堂、餐厅进行改造升级,制定学校食堂分级达标评估细则,逐一开展学校食堂达标验收。二是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行校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并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定期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自查,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三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在落实季度检查的基础上,全年飞行检查的比例不少于30%。要求学校食堂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业务培训、餐厨废弃物处置等制度。
 
  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各县区日常监督管理的基础上,以“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明察暗访,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督促加大整改和查处力度。对检查发现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及其承包经营企业存在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从速从严从重处罚。
 
供稿:餐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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