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食品超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行业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诚信水平和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宁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
全县共有7家超市率先完成“放心超市自我承诺”,自我承诺内容包括“自觉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食品安全自查、严控食品采购来源、严控食品销售过程、严格员工健康管理、严控场所环境卫生、及时受理消费投诉、配合监管部门并加大宣传工作”等8个方面,同时,在商场超市入口、场内电子显示屏等显著位置持续滚动播放食品安全相关内容,提高群众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形成了“监管+自律+共治”的良好格局,营造“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的食品安全浓厚氛围,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赵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