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部署,不断梳理总结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作成效,固化有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与监管效能。
一是以管促责,守护校园食品安全。开展春季、秋季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其中,春季共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719家次,小饭桌595家次,校园周边餐饮单位643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2份,立案1件,罚没金额1万元;秋季共检查学校幼儿园661家次,小饭桌631家次,研学基地2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8份,行政处罚立案数2户次,罚没金额2万元。上述两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二是以督促效,推动两大工程建设。坚持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相结合,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鼓励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2023年底,全市共有“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提供者10231家,“互联网+明厨亮灶”6908家,“互联网+明厨亮灶”率达50%以上,已完成2023年超过50%的既定目标。其中,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率达100%,“互联网+明厨亮灶”率达82.83%。
三是以训促质,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为提升全市餐饮从业人员素质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动员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和从业人员参加餐饮食品安全保障相关培训。其中,组织全市从业人员14237人参加全区餐饮经营中食品安全中毒风险防控网络培训;组织全市从业人员15110人参加全区夏季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风险管控网络培训,参训比例占全区参训人数的10.15%。
四是以查促建,完善网络监管体系。进一步净化网络餐饮服务市场环境,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已备案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含分支机构、代理机构)28家、备案自建网站3家,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3484家,使用食安封签3484家,实现主体全覆盖。入网餐饮单位持证率(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信息公示率、“明厨亮照率”达到100%并持续保持。
五是以创促新,融合新型监管模式。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全面实施餐饮分类管理,目前,全市持证餐饮服务提供者风险等级为A级1524家,风险等级为B级4150家,风险等级为C级2394家,风险等级为D级1740家。积极推进市场监管重点领域智慧监管(风控平台)应用,针对学校食堂、养老机构等重点领域已全部入住智慧监管(风控平台),并完成各类餐饮单位企业自查、监督检查“双百”的任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