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食品安全,连日来,秦安县、甘谷县市场监管局对“生鲜灯”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彻底摒弃误导消费者的“美颜神器”。
秦安县市场监管局
秦安县市场监管局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肉菜店为重点,全面排查食用农产品经销单位使用“生鲜灯”行为,督促指导市场开办者、销售者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摒弃各类“生鲜灯”,还原肉类、蔬菜、水果等生鲜食用农产品“本色”。同时提醒经营主体在《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后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的,将依据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56人次,检查各类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122户,排查出“生鲜灯”使用商家72户,均已劝导拆除或换置符合要求的光照设备。
甘谷县市场监管局
甘谷县市场监管局对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排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上门指导肉店、生鲜店,提醒及时更换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约谈大中型商超、菜市场等集中销售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求经营主体落实《办法》相关内容。同时向消费者宣传讲解《办法》具体条文,让消费者自觉加入社会监督行列中,达到社会共治的良好效果。
截至目前,已摸排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75家,共劝导更换拆除生鲜灯87个。
下一步,各县区将持续加大新规实施过渡期宣传排查力度,全力守护老百姓的“菜篮子”,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
信息来源:秦安县、甘谷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