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次宝鸡市以六部门联合发文形式加强建设工程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宝鸡市巩固深化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持续提升区域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的具体实践。
《通知》旨在进一步加强宝鸡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督促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建设工程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全面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建设工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住建、水利、交通等建设主管部门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任务,要求住建、水利、交通等建设主管部门要将建设工程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纳入建设工程工地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各县(区)行政审批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工地食堂食品经营许可,严格按照许可条件和程序进行现场核查,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建设工程工地周边食品摊贩备案和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
《通知》要求各级住建、水利、交通、行政审批、城市管理执法等部门要与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建立工作协同机制,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会同住建、水利、交通、城市管理执法等部门,对建设工程工地食堂的持证经营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证明、食堂环境卫生状况、索证索票制度、加工制作等相关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建设工程工地周边餐饮摊贩登记7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同时,要求各级住建、水利、交通、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强化建设工程工地食堂开办单位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建设工人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和自我防范意识,确保建设工地工人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