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射阳县市场监管局对该县某水产品摊位拒绝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的行为处以责令停业3天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这是全市开出的首张食品安全“拒抽罚单”。
2023年11月1日,射阳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会同承检机构2名采样员对县城某农贸市场一家水产品摊位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该摊位经营者认为,抽样的水产品并非自己养殖、生产,不需对抽检结果负责,故当场拒绝在食品安全抽样文书上签字;致使抽检工作陷入停顿,在农贸市场内造成恶劣影响。
在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领域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赋予市场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责,对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配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食品经营单位的法定义务,拒绝、阻挠、干涉监管部门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坚决震慑“拒抽”违法行为,射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摊位进行立案调查。面对执法人员的调查,该摊位经营者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在案件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调查,同时采取整改措施。经该局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对该摊位作出停业3天并处以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
请自觉接受执法部门监督管理
配合做好食品安全事故调查
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等工作
履行好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