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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军:要防止农村成为“问题食品”重灾区

   2011-08-27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2760

    文/本报评论员 龙军

    近日,新华网发布消息,反映了山东部分县市"问题食品"专供农村的现象。笔者以为,有关方面应进一步强化监管,要防止农村成为"问题食品"的重灾区。

    其实,山东的此种现象在全国普遍存在,此类问题也并非今日才出现。只是在举国上下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的当下,"问题食品"还在农村大行其道显得更为突出罢了。这说明,一方面,我国食品安全管理一度是有成效的,毕竟已经基本控制了城市的"问题食品"泛滥的现象;另一方面,也预示着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的任务还很艰巨,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市场,事实上已成为"问题食品"的重灾区。

    要做到"问题食品"不在农村市场泛滥,主要应该突出两大抓手,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对于"问题食品"的识别能力,少买直至不买各种"问题食品",让"问题食品"没有生存的土壤;二是要加强监管和打击力度,注重监管打击的重点,凡属于生产和销售"三无"产品、假冒产品、过期变质产品的,要予以严惩。

    在上述两大抓手中,关键又在于强化监管。这就给我们的相关监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有人可能会强调客观困难,比如说,要么是监管人手不够,要么是监管经费不足等等。但笔者以为,即便再大的困难,为百姓安康计,也必须克难而进。

    笔者以为,只要抓住了重点环节,就牵住了农村食品安全管理的牛鼻子,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这就要求我们的各级监管人员,不能简单地去小卖部转转,而要根据小卖部所出售的各种"问题食品",顺藤摸瓜,从批发、仓储、流通到生产环节,狠抓"问题食品"的源头管控。

    这就是所谓的"打蛇打七寸"的道理。事实上,做任何事情若不从源头抓起,不从关键环节抓起,就会"事倍功半".

    农村"问题食品"的生产商是复杂的,有成规模的大厂,也有小作坊,那些食品包装上是不会清楚地标明"问题厂家"的详细地址的。假若我们不从批发商处搜索情报,恐怕很难找到他们的非法生产所在地。因而说,抓源头是目标,抓批发环节是手段。

    笔者以为,凡从事多年食品监管的专业人员,应该有一套务实的监管办法的,关键还是要看对这项工作重视与否。

    我国于2009年6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农业行政部门,负责履行各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该法同时也规定,若这些部门不履行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则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由此可以看出,"问题食品"能否净化与否,不是有法可依的问题,而是执法严不严格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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