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近期,天水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4所高等院校和57家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督查组重点检查了全省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月度调度会问题整改情况,同时对“互联网+明厨亮灶”运行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加工制作过程、食品留样管理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操作间、备餐间等关键环节是否按规范要求管理,进行了详细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学校(幼儿园)食堂存在三防设施不到位、未按规定进行晨检自查、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不完善、食品留样记录不规范、衣帽间和备餐间设置不符合要求、校长(园长)陪餐制未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台账不完善不规范等12项问题,督查组现场进行了规范指导,并提出了整改意见。
督查组要求,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 ”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食品加工操作管理,落实食品安全防控措施,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为确保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督查组将通过“回头看”的形式及时复核整改效果,切实消除隐患,严格管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