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寒褪尽东风暖,学子归来满园春。又到一年开学季,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安全监管,严防严控严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自3月4日起,市市场监管局重点围绕校园及周边200米区域内超市、小食品店、食品摊贩等食品经营单位,在全市部署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强化责任落实,建立食品经营风险管控清单
督促指导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员,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压紧压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进一步改进和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同时,督促指导食品经营单位全面接入“广西食品安全追溯和智慧监管平台”暨“桂食安”系统监管平台,对销售的食品进行进货和出货信息登记,实现对其经营的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聚焦突出问题,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聚焦易存在的散装食品标签标识不全、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不到位、销售“三无”过期变质食品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单位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贮存条件等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无证经营食品、销售假冒伪劣和“三无”、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
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安全放心食品消费环境
紧密结合“3·15”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提高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经营意识,提升广大师生自我防范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同时,向经营者发放“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宣传警示语,督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在醒目位置张贴,形成良性引导,共同营造维护校园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截至目前,共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93家次,即时整改检查发现销售区域内食品未离墙离地、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等问题87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食品安全隐患整改率100%。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对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力度,采取务实态度抓监管,真正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里、放在心上,全方位织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网,为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