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监管。聚焦校园、养老院、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商场等重点场所,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深入开展校园专项治理、“两超一非”等专项行动,排查进货查验、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和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推进“监检”结合,两节期间专项监督抽检540批次。今年以来,检查校园食堂和餐饮服务单位971家次,排查整改风险隐患526个,已立案餐饮类案件53起。
价格监管。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明码标价工作指导,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材料1000余份,确保餐饮服务业明码标价措施到位。全面加强餐饮服务业常态化监管,重点检查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以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平台监管。明确网络餐饮服务平台主体责任,运用信息化手段,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证照公示情况等开展线上监测,完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台账,对各平台销量排名靠前的“网红”店铺加强检查力度。持续加强监管网络餐饮平台配送单位,邀请社会公众参与网络餐饮食品“你点我检”“随机查餐厅”等活动。截至目前,已有网络食品经营户2000余家,检查餐饮平台配送情况等8次。
渠道监管。设立消费维权工作站15个,推广使用ODR在线纠纷解决机制,支持29家企业在线解决消费纠纷;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全国12315平台、12345市民热线等申投诉、举报渠道作用,建立专人负责制度,快速受理、处理、反馈。今年以来,共接收办结餐饮类投诉举报180件,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