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全省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月调度视频会。会议通报全省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对下一步开展集中整治、考评验收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昆明市、玉溪师范学院作经验交流,观看全省专项整治行动评价验收视频。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副主任、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健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先后制定《校园食品安全“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南》等一系列制度机制,有力规范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成效可圈可点。全省共督促指导821所高校(职业学校)、2692所中学和10613所小学、8049所幼儿园(托幼机构)结合实际完成个性化风险管控清单制定。对16853所学校食堂、98个校外供餐单位、4.5万个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实地指导9365所学校完成问题整改。
会议强调,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清单式梳理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紧紧抓住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治。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把校长、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履职情况作为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加大监管处罚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会议要求,要切实打好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攻坚战。进一步压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校园食堂“硬基础”和“软实力”。畅通学校食品安全投诉渠道,强化校园食品安全“接诉即办”工作,快速处置投诉问题。强化部门联动,打好“组合拳”,综合运用监督抽查、约谈指导、惩戒处罚、宣传曝光等手段,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对标对表,限时整改,逐项销号。对问题排查走过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学校食堂,依法从严查处。对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导致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件(故)的学校,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挂牌督办整改。
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州(市)、县(市、区)政府食品安全办、教育、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相关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来源:云南省市场监管局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