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散装食品安全监管,切实提高散装食品安全水平,近日,天水市市场监管局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扎实开展了散装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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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专项整治重点
此次专项整治以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食杂店等为重点区域,散装直接入口食品、散装食用油、酱油、食醋、白酒,生鲜肉制品等为重点品种,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散装食品标签是否规范、完整,是否存在虚假标注,储存、运输过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等行为,是否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散装食品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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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经营主体责任
督促散装食品经营者按照《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甘肃省散装食品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取得合法有效的散装食品销售资质;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制定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清单,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及培训考核;按要求储存散装食品,设置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食品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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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销售过程监管
紧抓“进、销、存”三个关键环节,强化散装食品销售监管。一是严把散装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对散装食品经营店进行现场核查,对于供货者营业执照、许可证或登记证(卡)、产品合格证明不齐全的,一律不得入场销售。二是严把散装食品销售过程管控。督促散装食品经营者落实好进货查验、建立进销货台账,索取“电子一票通”,严格执行散装食品标识标签管理制度,标识的内容真实、完整。三是严格规范散装食品贮存和运输过程控制。督促散装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根据散装食品保质期限和贮存要求,定期检查库存散装食品,及时完善储存条件、清理过期变质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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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散装销售行为
重点检查散装食品经营者是否根据场所面积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或《食品小摊点备案卡》,是否存在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行为,对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是否及时清理,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防护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是否设置提示标牌,接触直接入口或不需清洗即可加工的散装食品从业人员是否戴口罩、手套和帽子,是否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是否存在涂改、伪造散装食品生产日期、分装日期代替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行为。确保做到“散装食品,管理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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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散装食品经营者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甘肃省散装食品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散装食品经营者提升食品安全意识,加强散装食品安全管理,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从根本上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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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违法案件查处
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散装食品经营者,追踪源头,严查产品去向,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形成有效震慑。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452人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1546户次,查处违法案件24起,罚款8.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