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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拳”行动】执法联动,盐城市大丰区严查“野味上餐桌”

   2024-06-05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9150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办等四部门关于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肉及肉制品的生产经营行为及对野生动物的保护管控。近日,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大丰区公安局食药环大队对一家餐饮店开展了突击检查,现场查获的獐肉、野鸡肉、野鸭肉、刺猬肉、蛇肉(活体)等野生动物肉品近百件。
 
  5月上旬,大丰区市场监管局城东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线索,称辖区某餐馆有售卖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5月15日,大丰区市场监管局城东分局与大丰区公安局食药环大队初步研判信息线索后,组织执法人员联合对涉事餐馆开展全面突击检查。在餐馆后厨冷库中,执法人员现场查获野鸡、野鸭、水獭等冷冻肉品66只,同时还搜查出13袋蛇肉(8.16公斤)和1袋活蛇(5.68公斤)。后又在当事人住所的车库冰柜里搜出野鸡13只(14.57公斤)、獐肉(41.5公斤)。
 
  如此大量的野生动物从何而来?
 
  自己捕猎还是买卖交易?
 
  上下游交易链是否存在?
 
  经过连夜对当事人及其上游供货方的审讯
 
  办案人员初步理清了案件的事实经过
 
  当事人陈某某为了招揽店内生意,用出售“野味”特色菜来获取高额利润,他以电话和微信的方式向上游卖家王某某长期收购“牙獐、蛇、野鸡、野鸭、水獭”等野生动物。据“上线”王某某交代这些野生动物是他从广州、南通那边收购后倒卖给陈某某的……大丰区市场监管局城东分局也积极配合公安侦查工作,围绕收购来源、进货凭证、交易记录等方面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并对涉案人员进行询问,帮助公安厘清关键线索,最终查实陈某某等人上下游交易的违法犯罪证据,一条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的“黑色交易链”逐渐浮出水面。
 
  目前
 
  扣押的活蛇已由办案人员放生大自然
 
  案件后续已移交公安处理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是对
 
  破坏野生动物行为的一次有效震慑
 
  从餐桌入手,追根溯源
 
  斩断“野味产业”的黑色链条
 
  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狩猎或者破坏,大丰区市场监管局在此也呼吁广大群众,请拒绝买卖、食用野生动物,积极参与野生动物保护监督和举报非法捕猎等相关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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