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对泸州市江阳区江之阳配送有限公司、龙马潭区四川繁拓商贸有限公司、纳溪区四川纳溪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泸州市泸县麦景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学校食材集中配送企业开展食品安全行政约谈。
约谈会上,泸州市江阳区江之阳配送有限公司、纳溪区四川纳溪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泸县振兴乡村服务集团供应链有限公司简要介绍公司经营状况;泸州市市场监管局通报了近期在校园食品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食材集中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进货查验制度执行不严格、“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并宣贯相关法律法规。
会议强调,所有食材供应商必须深刻认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一是严守法规,明确责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把好校园食材“入口关”。
二是规范经营,强化管理。要加强供货者管理、进货查验和出厂检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食品安全自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工作,确保食品安全管理无死角。
三是严审资格,质量为先。要认真审查各品类食材供货者资质许可,定期对各品类食材供货者开展全方位综合评价,及时清退评价不合格的供货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各项法定义务,真实、准确地提供食材检测报告。
四是严控食材,保障安全。禁止向学校配送亚硝酸盐、散装食用油、冷食类等高风险食材,全力守护师生健康。
下一步,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将以此行政约谈为契机,进一步压实供应商食品安全责任,敦促各供应商积极整改,提升管理效能,共同维护校园食品安全。
信息来源:食品经营科